
为积极探索“三创”品牌建设,打造正安检察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1+N”党建活动品牌,强化校园周边烟草制品零售点监管,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4月4日,正安县人民检察院“正检·护苗”未检工作室受邀参加了正安县烟草专卖局召开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第二党支部书记杨立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就正安县烟草售卖情况及如何清理整治校园周边烟草制品零售点等问题进行了研讨。杨立提出,近日正安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部分商家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法律法规并不知晓,或者在利益驱动下,无视法律法规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致使未成年人吸烟现象越来越普遍,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该局将加大对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的香烟销售点管理工作,并及时清查、核实、建立正安县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烟草制品零售户和无证户资料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烟草制品零售经营者法律意识,从源头上杜绝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对于清理整顿面临的突出问题,与会人员坚持问题导向,从不同角度建言献策,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职能职责和工作措施。

会后,正安县检察院介入监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烟草专卖局三部门开展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烟草零售点突击联合检查行动。
“店铺有没有销售零散香烟?”“香烟主要卖给哪些人?”“有没有未成年人来买烟?”现场,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店铺是否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警示标语,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散烟等现象,并对经营户开展普法宣传,普及《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此次联合检查行动共派出执法人员12名,累计检查烟草零售点15个。现场责令停止违规经营烟草行为2个,发放宣传单32份。
【检察官提醒】
未成年人应自觉抵制诱惑,主动远离烟侵害,做到不吸食、不分享、不买卖香烟(含电子烟)。学校和家长应了解未成年人是否有接触烟的动态,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生活习惯变化,保护未成年人免受香烟侵害。社会公众发现校园周边有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含电子烟)的线索,可以拨打12313、12309进行举报,检察机关将进行法律监督。
今后,“正检·护苗”未检工作室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强化对未成年人禁售香烟的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消除烟草制品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切实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助力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