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15日在正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正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一心两地两区”战略部署,按照“能动有为服务大局,全面准确履职尽责,改革创新提质增效,强化基础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坚持在监督办案中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在综合管理中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事”,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正安、法治正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新担当
(一)积极投身平安正安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全力守护社会安全稳定,努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正安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犯罪159件205人,提起公诉349件543人。对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批捕19件24人,起诉16件22人。坚决响应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1〕部署,突出对毒品、盗窃、赌博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犯罪的惩治,批捕58件75人,起诉73件113人;营造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强大声势,依法受理包括“7·17专项行动”系列案件在内的涉电诈案件104件,批捕42件50人,起诉100件133人,联动县内各金融机构共同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资金链”治理,进一步扎紧正安老百姓的“钱袋子”。积极参与东方新城项目重大安全事故案的追责和追偿等相关工作,提供司法保障,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依法批捕涉案犯罪嫌疑人24人,提起公诉28人。
(二)全力助推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2〕,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办理涉企案件83件,清理并监督撤销涉企刑事“挂案”2件,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提起公诉15件26人,依法监督纠正涉企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活动违法行为21件次,促成相关企业达成民事和解,积极引导涉案企业以购买“碳汇”等方式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实现绿色生产转型,通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梳理国有平台企业廉政法律风险,促进预防机制完善。主动服务“富矿精开”〔3〕,办理各类涉矿检察案件15件,针对小雅镇茶林堡煤矿所涉案件暴露出来的矿山领域安全隐患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推动涉案单位堵漏建制,落实安全生产。
(三)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建设。紧扣检察机关法定职责和县委统一安排部署,最大限度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办理涉农刑事案件66件,护航平安乡村,守护田园安宁;办理涉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生产生活保障公益诉讼案件18件,助力美丽乡村,留住诗意乡愁;办理涉农支持起诉和司法救助案件56件,促建和谐乡村,消除致贫隐患;开展法治教育走入农村校园和公诉庭审搬进田间地头等活动17场,推进法治乡村,推动普法用法。一年来,我院累计派出驻村干部3人次,发动全体检察干警结对帮扶农村家庭94户,先后走访联络500余人次,收集并解决问题16个,提供帮扶资金10万元。
二、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在检察为民中显现新作为
(一)用心办好民生案件。围绕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交通出行等民生重点,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4〕,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共办理涉民生案件279件,其中,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4件4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涉林犯罪9件12人,提起公诉8件11人,督促行为人缴纳生态修复金8万余元,通过检察办案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打造“检护民生,‘益’路同行”公益诉讼品牌,向相关乡镇政府及道路交通安全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三江大桥、瑞溪镇柏坎村至大茅坪道路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二)用爱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9人,起诉31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初犯、偶犯或者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9人,不起诉18人。坚持宽容不纵容,惩治也是挽救,对部分主观恶性深、行为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惩治,批准逮捕5人,起诉3人。以司法保护促进“六大保护”〔5〕协同,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6份,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0余场次,挽救3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学校,建立“一站式”询问综合救助办案区和“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努力让每一个受到伤害的孩子感受到司法温度和社会关爱。
(三)用情回应群众诉求。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抓实“送下去的检察服务”和“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探索设置“党建引领·检安民心”基层检察实践站,制定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检察便民利民十二条措施,及时收集社情民意。以“如我在诉”的情怀,推进信访案件的高质效办理和矛盾纠纷的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善群众信访接待体验,公开院领导接待值班信息及检察官身份信息,让办事群众与检察官面对面反映诉求,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5件次,其中院领导接访11件次,并对全部首次信访案件实行包案办理。聚焦信访源头预防,以“办案无暇”实现“办案无访”,以“诉中解纷”促进“案结事了”,控告或不服本院案件处理决定的信访全年“零发生”。
三、始终深耕主责主业,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展现新成效
(一)刑事检察持续做优。依法履行指控犯罪主导责任,共计受理审查逮捕205件283人,批准或决定逮捕159件205人;受理审查起诉471件692人,提起公诉349件543人。推动侦协办实质化运行,办理各类侦查监督案件53件,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提请抗诉1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监外执行、财产刑执行中的严重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8份。依法惩治腐败犯罪,畅通监检衔接,助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依法对经开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骆某、国投公司总经理张某等12人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二)民事检察持续做强。持续推进对民事裁判结果的精准监督,强化对监督线索的实质性审查,针对2件典型的违法套取金融机构贷款用于转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发挥司法活动纠偏功能。重点关注审判执行及仲裁活动中的深层次违法性问题,办理审判违法监督案件13件,执行监督案件10件,监督仲裁机构撤销虚假仲裁案件16件,监督法院纠正虚假仲裁及司法确认案件6件。协同推进诉源治理,促成3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当事人达成民事和解。依法向52名农民工、退役军人等诉讼能力不足的群体提供支持起诉帮助,确保人民群众平等行使诉权,办理的《李某等7人与赵某某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被列为全省典型案例。
(三)行政检察持续做实。注重发挥检察监督“一手托两家”作用〔6〕,全年共计依法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5件,就虚假婚姻登记等违法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0件,对行政机关怠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制发检察建议9件,维护行政执法权威。重点加强行政机关“小过重罚”行为监督力度,制发检察建议4件,在纠正错误处罚的同时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的《陈某某经营未经检疫猪肉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被列为全省典型案例。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对94件案件的被不起诉人提出给予行政处罚、处置涉案财物的检察意见,确保被不起诉人“过有所罚”。
(四)公益诉讼持续做好。积极适应相关立法不断拓展公益诉讼领域形势,坚持传统领域与新领域并重〔7〕,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传统领域案件28件。稳步推进法律新授权的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等新领域案件16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办理的《蒲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被列为全省典型案例。与行政机关磋商结案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督促诉前履行生态赔偿责任10件,申请民事公益诉讼司法确认5件,96.42%的案件在诉前实现了公益保护目的的最佳司法状态。
四、始终坚持改革赋能,在工作创新中打造新特色
(一)检务管理打开新局面。积极适应最高检关于以现代化管理为基层减负的新举措,落实“三个管理”要求〔8〕,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探索制定《正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工作指引》,以操作指引方式细化了全院各管理责任主体的管理目标、管理手段、管理要求,细化管理规则,丰富管理工具,构建起了管人、管事、管案相融合的检察业务现代化管理体系,工作经验获全市推广,理论研究成果获省院刊发,实践做法被《检察日报》社正义网报道。
(二)轻罪治理迈开新步伐。稳步推进具有正安特色的轻罪治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成立首家轻罪治理中心,并推出涵盖轻罪速裁、赔偿金提存管理、涉轻微刑事犯罪志愿者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八大板块”的轻罪治理工作创新机制。全县轻罪刑事案件案发率同比下降10%,个案平均办理时长同比缩短近20天,围绕轻罪案件的认罪认罚、矛盾化解、心理疏导、志愿服务等工作稳步开展,因犯罪而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得以快速修复,工作探索经验获得省市检察院肯定,并在全市推广,申报的《以轻罪治理促进社会治理》课题获得市委2024年度重大理论研究课题立项。
(三)数字赋能趟出新路子。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将数字信息手段深度嵌入“四大检察”全场景、全领域、全流程,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充分挖掘法律监督线索并转化成案109件,应用成效位居全省前列。自主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5个,其中1个上架最高检平台,2个模型在全市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奖,1个模型在全省获奖,结合工作经验总结提炼的《检察业务部门进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模的方法》一文在《人民检察》与省检察院的联合征文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五、始终聚焦检察队伍,在作风建设中塑造新形象
(一)旗帜鲜明推进政治建设。组织开展覆盖全员的政治轮训,不断提升全体检察干警政治素质,创新推动“特色党建”,建立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新模式,设立“党建引领·检安民心”基层实践站,创新举办“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案例讲评等活动17次,让讲评活动走进社区、走入群众。
(二)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年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与检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举办全院警示教育大会5次。强化日常监管,细化检察权运行廉政风险点研判和问题整改,全年无干警被违纪违法立案调查。持续抓好防止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三个规定”〔9〕落实,记录报告67件。
(三)持之以恒推进队伍素能建设。通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理论研究等多种形式,为检察干警提供成长与能力展示平台,常态化举办“正检正能量·检察新担当”青年论坛,选派干警到上级检察机关、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省横琴深合区检察院等单位交流学习21人次。
六、始终自觉接受监督,在阳光司法中突出新举措
(一)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检察、轻罪治理等工作3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12人次,常态化走访人大代表,并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整改,使检察工作自觉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
(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报告检察工作2次,诚恳听取意见建议。用心开展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参与专题调研、公开听证等活动11人次,走访委员14人次。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58件次,累计举行线上线下案件公开听证47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展互联网阅卷143次。依托“两微一端”累计发布重要工作信息300余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安检察微博入选“全国检察新媒体百佳账号”。
各位代表,一年来,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共有24个集体或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5件案例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1个研究课题获市委重大课题立项,数字检察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轻罪治理及检察业务现代化管理等2项创新工作经验获得在全市推广与交流,26项检察工作成效被市级以上媒体刊载报道。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其他政法机关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对标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我院的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走深走实,尤其是检察理念更新不够与时俱进。二是在法治轨道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强。三是法律监督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四是全面从严治检仍有薄弱环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破解。
2025年工作安排
时序更替,华章日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擎画了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为检察事业开启新征程。新的一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服务保障全县“一心两地两区”建设作出正安检察贡献。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讲政治顾大局上更加坚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全过程,自觉融入县委中心工作,用更实举措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在护民生保民利上更有作为。扎实开展上级部署的各个专项行动,紧紧盯住人民群众亟待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
(三)坚持深耕主责主业,在促公平讲正义上更有力度。聚焦监督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继续做优、做强“四大检察”,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四)坚持抓实“三个管理”,在重管理促规范上更有担当。把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与完善司法责任制有机统一起来,更好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
(五)坚持推进数字赋能,在提质效创特色上更有成效。通过模型研发与应用、数据汇集和分析等方式,深入挖掘类案办理过程中的共性问题,推动社会治理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得到系统治理。
(六)坚持夯实发展根基,在强队伍聚人心上更有信心。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一体加强党的建设“六大方面”〔10〕,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千帆竞发已过往,东风劲疾正当时,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人民检察事业欣逢最好发展时期。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锚定宏伟蓝图,弘扬革命精神,以更加昂扬的状态、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措施推进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
相关名词术语解释说明
〔1〕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以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为牵引,防范处理邪教问题、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巩固提升禁毒“大扫除”成效、深化命案防控治理、打击防范盗窃犯罪、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及农村赌博,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
〔2〕“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2月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3〕“富矿精开”专项行动:为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精准探矿、精准配矿、精准用矿”的切入点、着力点,积极助推贵州“富矿”资源优势通过“精开”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在持续推进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中,扎实开展“富矿精开”专项工作,专项工作紧紧围绕推进“富矿精开”战略目标,聚焦依法办理矿产领域涉法涉诉案件、促进矿业生产安全、保护矿区生态环境三个方面重点任务,依法能动履职,为强力推进“富矿精开”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4〕“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2024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安全、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检察“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5〕六大保护: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
〔6〕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即检察机关在开展行政检察监督过程中,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之一。
〔7〕检察公益诉讼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在法定办案领域上形成了“4+11”格局,“4”是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四个传统领域;“11”是指“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文物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等十一个新领域。
〔8〕三个管理:2024年10月15日、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党组会议,研究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的措施,提出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其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9〕三个规定: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0〕党的建设“六大方面”: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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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集体和个人表彰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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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获奖名称 |
授奖单位名称 |
获奖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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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正安县检察院官方微博号 |
全国检察微博三十佳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20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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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正安县人民检察院“正检·护苗”未检办公室 |
2023年度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
中共正安县委 |
202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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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正安县人民检察院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表现较好单位 |
县乡村振兴指挥中心 |
202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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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正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
2024年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
集体 |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
20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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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正安县人民检察院 |
正安县第二届县直机关干部职工吉他弹唱大赛三等奖 |
中共正安县委宣传部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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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骆霞 |
正安县“三八”红旗手称号 |
正安县妇联 |
202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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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罗云松 |
优秀学员 |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总队 |
202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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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李意珊 |
正安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 |
中共正安县委 |
202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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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杨珊 |
遵义市检察机关宣传工作竞赛能手 |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
202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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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李耕 |
遵义市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标兵 |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
202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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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骆霞 |
正安县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
中共正安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202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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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马小梅 |
正安县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
中共正安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202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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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陈元礼 |
正安县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
中共正安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202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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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肖林利 |
正安县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 |
中共正安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2024.07 |
|
15 |
牟瑞 |
遵义市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保障工作能手 |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
2024.08 |
|
16 |
冯其丽 |
遵义市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能手 |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
2024.09 |
|
17 |
陈元礼 |
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现场评选活动“三等奖” |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
2024.09 |
|
18 |
黄禄杰 |
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现场评选活动“三等奖” |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
2024.09 |
|
19 |
黄禄杰 |
遵义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 |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
202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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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勾亚芬 |
优秀检察官 |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
20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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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陈元礼 |
优秀司法行政人员 |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
20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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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黄禄杰 |
优秀检察官助理 |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
20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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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刘余影 |
优秀机关工勤人员 |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
2024.12 |
|
24 |
李耕 |
优秀书记员 |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
20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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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理论调研、经验材料、新闻宣传
采纳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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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名称 |
刊载单位或媒体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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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练、叶红、杨立、何雪红 |
以轻罪治理促进社会治理 |
市委重大课题立项 |
202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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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刘练、刘子学、黄禄杰 |
检察业务部门进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模的方法 |
“数字检察与业务深度融合”主题征文活动二等奖 |
20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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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刘练、勾亚芬、何雪红 |
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工作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思考 |
《贵州检察》第4期 |
202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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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刘练 |
以轻罪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工作经验 |
在全市范围推广交流 |
202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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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刘练 |
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工作经验 |
在全市范围推广交流 |
202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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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何畏、何雪红 |
正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履职加强溯源治理 |
贵州法治报 |
202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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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何畏、丁愉愉 |
多举措绘就社会治理好“枫”景 |
遵义日报、新华社 |
2024.01 |
|
8 |
黄禄杰 |
“理论调研+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
贵州法治报 |
2024.03 |
|
9 |
李龙 |
刘练到流渡镇巡林并调研命案防控工作 |
贵州法治报 |
2024.03 |
|
10 |
岳锐 |
正安县轻罪治理中心挂牌成立 |
贵州法治报、贵州日报 |
202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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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马小梅 |
依法能动行使“不起诉”权,轻罪案件促进社会治理同向发力 |
《检察日报》正义网 |
202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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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韩婷婷 |
建立跨区域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贵州、浙江两省四地检察院共同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
学习强国 |
2024.06 |
|
13 |
黄禄杰 |
检护民生,“益”路同行 |
新华社、贵州日报 |
202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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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何畏、丁愉愉 |
检察服务“联络群众零距离”工作法 |
民主与法制网 |
202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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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何雪红、勾亚芬 |
以数据分析为抓手深刻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 “五对关系” |
《检察日报》正义网 |
202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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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何畏、何雪红 |
当好“三员”办好实事 |
贵州日报 |
202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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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郑源 |
正检正能量·检察新担当青年论坛之以“救”筑防 励警提能 |
贵州日报 |
202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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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李耕 |
电影《保护少年的你之彼岸之光》开机 |
新华社 |
202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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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骆霞 |
开学第一课网络安全宣传进校园 |
法治日报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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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王嫣然 |
走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华人头条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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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黄禄杰、雷佳讯 |
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活动 |
贵州日报 |
202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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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董旭敏、韩婷婷 |
“检安民心”解难题暖人心 |
贵州日报 |
20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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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叶小娟 |
有钱装修却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起诉! |
检察日报 |
20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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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谢启元 |
“三举措”提升审前未羁押罪犯执行质效 |
贵州日报 |
20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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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韩婷婷 |
践行“如我在诉”办好每一个案件 |
贵州日报 |
202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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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李意珊 |
“联”动“她”力量,执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
贵州日报 |
20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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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典型案例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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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案例名称 |
采用单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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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董旭敏、杨珊 |
遵义市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违法申请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类案 |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
202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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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何畏、杨珊 |
余某诈骗案立案监督案件 |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
202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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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扈会宝、黄禄杰 |
蒲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 |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
202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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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董旭敏 |
遵义市正安县人民检察院李某等7人与赵某某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 |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
202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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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董旭敏 |
正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执行陈某某经营未经检疫猪肉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 |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
202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