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子烟出现在我们生活中受到不少年轻人的追棒。殊不知,此烟非彼烟,电子烟里添加了依托咪酯,而依托咪酯本质上是一种新型毒品,严重威胁着吸食者的身心健康。
00后少年沉迷于电子烟,开酒店房间容留两名未成年人在房间内一起吸食电子烟,大好青春就此蒙尘。近日,正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江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全部采纳该院提出的公诉意见,判决江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案情回顾
江某某出生于2005年。在2022年5月江某某曾因涉嫌盗窃罪移送至本院,秉承着对未成年教育挽救的方针,本院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在江某某刚成年之际便跟着朋友吸食了“上头”电子烟。晕眩、兴奋体验令江某某无法自拔,明知电子烟含有依托咪酯,还是一脚踏进了更恐怖的深渊。
从2023年10月起,我国正式将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此后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便与涉毒划上等号,明知此事的江某某,于2023年12月31日晚上,开酒店容留两名未成年人袁某某、方某某一起吸食“上头”电子烟,几人吸食后更加兴奋,江某某又驾驶自己租赁的轿车搭载未成年袁某某、方某某四处闲逛,开车期间,袁某某等人又在车内吸食电子烟。
2024年1月10日江某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江某某2023年12月31日分别容留袁某某、方某某在酒店、车内吸食电子烟。2024年3月21日,该案移送正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江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官认为,江某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将贩卖给江某某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人员作为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在房内吸食“上头”电子烟的袁某某等人也已受到行政处罚。
检察官提醒
依托咪酯,一种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具有镇静、催眠等作用,医学上主要用作麻醉药品。不法分子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效果,将其作为毒品替代品,以烟粉、烟油等形式伪装成新型电子烟销售牟利。
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吸食后会致人上头,出现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的状态,或出现脾气暴躁、生活懒散等症状,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而且大量吸食会容易引起肾上腺素皮质抑制,最终导致死亡。
“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上瘾更上刑!新型毒品不是时尚潮流,人们尤其是青少年要警惕“合法上头”的诱惑,切莫盲目追究一时的快感而以身试法,要增强辨别新型毒品的能力,提升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