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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藏枪触刑律,检察司法温度暖人心
时间:2021-05-26  作者:马小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不仅是我们党长期秉承的重要信念,也是党走向辉煌的强大依托。长期以来,正安县检察院聚力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为人民所盼,着力解决老百姓最恨最怨最烦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有效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公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2021年4月26日下午17时许,正安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依照轮案规则,该案被随机分至副检察长杨琳名下。受案当时,陪同上级检查工作完毕恰巧来到案件管理大厅的杨琳,被收案人员告知坐在大厅椅子上的老人系其名下刚受理的非法持有枪支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杨琳看着眼前这位手中端着稀饭大口吃着、衣衫褴褛的犯罪嫌疑人,暖心地上前询问他的个人基本情况。

  经审查,陈某现年70周岁,家住正安县中观镇,大约20余年前,陈某在一名陌生人手中购买了一把火药枪用于驱赶庄稼地里的野猪,在断断续续使用了该把火药枪两三次后,便将其存放于家中,直至2021年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该火药枪为枪支。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但其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可以对其从轻处罚,该案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

  杨琳在审查案件时了解到,陈某系低保户,前些年因患过脑部疾病,手术后身体恢复情况不乐观,致使腿脚不能正常行走,言语表达含糊不清,生活基本不能自理。陈某育有一子陈小某,现已成年,但未在其身边履行赡养义务。

  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到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是正安县检察院长期以来履职尽责所贯彻的基本理念。在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具体情况后,杨琳多次与陈某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力求为独居在家的陈某面临的现实问题寻找最佳的解决办法。经多方协商,因陈小某外出打工不能在家照料,由其亲戚小唐(化名)帮助照看陈某,陈小某每月给予小唐一定的财物作为陈某衣食起居的开销,所在村委会安排专人定时探望。


  5月25日,杨琳一行人驱车来到犯罪嫌疑人陈某家中公开对陈某宣告不起诉决定,并对其表示慰问。拿着不起诉决定书,看着沉甸甸的慰问品,陈某眼中泛起了泪花,激动地说不出话。此外,杨琳还语重心长地对小唐进行政策宣讲,督促其切实履行照看义务。今后,正安县检察院将会把小唐是否履行照看义务作为该案后续跟踪回访的重点内容,不定期到陈某家中查看其不起诉后的生活状况。

  陈某非法持有枪支不起诉案的成功办理,体现了正安县检察院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办案宗旨。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正安县检察院不只是说说而已。


[责任编辑]肖林利

 
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练
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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