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没有推他,也没有打他,是他自己摔的”犯罪嫌疑人小刚(化名)被多次讯问均如是说,而该案被害人一口咬定是被小刚所打,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检察官通过仔细审查卷宗材料注意到,案发时两名证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使得该案的所有细节形成证据锁链,达到内心确信这成了承办检察官的“心结”。
无论大案小案,办理好每一件案子,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体会公平和正义,就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近日,正安县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决定走出办公室驱车40公里来到某乡镇案发现场,检察官拟出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提高侦查取证的质量和效率,要求两名证人再次回到案发地,对案发时所有场景进行讲述、还原,以全面了解、深入分析案件细节。“现场勘察笔录及照片是一个平面、只能反映一个静态的固定的正常角度,它是通过侦查人员的角度梳理的案件过程,而真实的现场的信息量十分巨大,只有亲临案发现场,才能立体的、真实的还原案件事实。”作为案件承办检察官在现场通过证人的描述、比划,可以直接感知证据与事实,形成内心确认,让法律事实更接近案件事实,为正确适应法律奠定坚实基础。
在现场查看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通过证人证言,亲历现场,排除合理怀疑,对被害人致伤情况形成证据链,达到内心确信,作为承办检察官当无法“说服”自己时,不应只停留在审查纸质卷宗中,更应直接参与一线办案,亲历走访发现案件细节,可能事实真相才会浮出水面。这既是司法亲历性的要求,更是检察人员角色的“回归”,对检察办案业务有引领示范作用,也体现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
[责任编辑]肖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