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安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协同正安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对一处不符合规定的销售点进行撤离劝导。
县烟草专卖局在开展中小学周边卷烟零售点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中,发现第二小学校门外有一处售烟点不符合规定距离,离学校太近,可能会危及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益。烟草专卖局对其作出停业整改的决定,要求其立即停止卷烟销售。由于该个体经营户身患多种疾病,家庭主要生活来源于她在学校旁边经营学生日用品和卷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放假期间,卷烟销售是其主要经济来源。该经营户表示,不让其销售卷烟,无异于断其生路,因此经营人和烟草专卖局一时处于僵持状态。
受正安县烟草专卖局的邀请,正安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董旭敏立即前往现场,详细了解情况,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现场丈量该经营者目前所在店面离学校通道口的距离,认定当前所在位置确实不符合规定。通过向经营者解读相关的法律法规,释明学校周边销售卷烟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危害,以及烟草执法人员存在的难处,该经营者情绪逐渐稳定,并和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达成了一致意见,答应搬离原来的店铺,将店铺迁至法定距离外,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当场承诺,搬至新的合规地点后,他们将及时让该经营人恢复营业。
在处理该案件的过程中,检察机关一方面监督合规经营,助力无烟校园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另一方面,为经营者解决难题,保障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构建稳定和谐稳的社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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