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正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下列职能:
(1)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按照国家法律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检察工作目标,履行检察工作任务。
(3)依法对管辖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4)对于县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犯罪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县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7)对于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对于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的,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建议。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十、非财政拨款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10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743.38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70.87万元,降低3.9%,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减少。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7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1.85万元,占88.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7.78万元,占11.89%。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1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37万元,占64.30%;项目支出 541.56万元,占35.70%;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0%。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52.37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0.11万元,降低1.27%,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4.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70万元,增长6.48 %,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1278.14万元,占92.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55.62万元,占4.35%;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41.15万元,占2.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9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37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8%。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 (项)。年初预算为930.58万元,支出决算为87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自然增减变化。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54.85万元,支出决算为39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80万元,支出决算为4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自然增减变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22万元,支出决算为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自然增减变化。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3.86万元,支出决算为2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自然增减变化。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2.43万元,支出决算为1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自然增减变化。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5.3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人员经费79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5.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03万元,支出决算为17.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2020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无增减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8万元,占98.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占1.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因公出国(境)费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相比,3.7万元,增长28.24%,增加主要原因是办理案件数量增加、燃油费上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车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护)费、保险费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23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无增减变化。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4人次,支出0.2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费4批次,34人次,支出0.23万元,主要内容为上级部门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十、2021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187.78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87.78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142.01万元,其中:
1.其他支出 142.01万元。
十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9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2.81万元,降低23.0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2020年相比,增加7.11万元,增长4.2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增加。
十二、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2021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市级财政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6.8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大要案备用金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部门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及时全面保障检察机关办理大要案所必需的经费,体现对县级检察机关办理大要案工作的支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获得感。(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
2.非税成本性支出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部门已完成部分目标任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为66.84万元,执行数为66.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及时弥补保障检察机关基本运行保障能力,体现对县级检察机关非税成本性项目建设的支持,有效促进部门业务工作的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非财政拨款结余:核算单位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主要为非财政拨款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