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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1至6月份主要业务数据
时间:2022-07-26  作者:第三检察部  新闻来源:正安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一)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71件117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55件77人,不批捕和决定不捕40人。   

  (二)受理审查起诉216件298人,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10件167人,决定不起诉79件93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

  (三)诉讼监督情况。

  1.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监督立案率为100.00%;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件,监督撤案率为100.00%。

  2.纠正公安机关漏捕5人,纠正公安机关漏诉3人。

  3.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7件次,纠正率为100.00%。

  4.监督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1人,侦查机关立案1件1人。

  5.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1件,同比持平,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件次。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一)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9件1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9件12人,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人。

  (二)受理审查起诉15件28人,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0件25人,决定不起诉3件4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

  (三)诉讼监督情况。

  1.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

  2.纠正公安机关漏捕1人;纠正公安机关漏诉3人。

  3.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2件次。

  4.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1件,法院正在审理中。

  三、经济犯罪检察

  (一)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22件4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9件29人,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1人。

  (二)受理审查起诉21件38人,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8件35人,决定不起诉3件3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

  (三)诉讼监督情况。

  1.监督公安机关撤案6件。

  2.纠正公安机关漏捕24人,纠正公安机关漏诉12人。

  3.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15件次。

  4.监督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3人,侦查机关立案7件7人。

  四、刑事执行检察

  (一)刑事执行活动监督。针对交付执行、收押、出监出所、监管活动、留所服刑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14件次,已纠正14件次。

  (二)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件,已纠正8件。     

  五、民事检察

  (一)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受理9件,审结9件。

  (二)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受理10件,审结10件。

  (三)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8件,审结8件。

  (四)民事支持起诉。受理2件,审结1件,其中,支持起诉1件,1件正在办理中。

  六、行政检察

  (一)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受理21件,审结21件。

  (二)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受理21件,审结21件。

  (三)化解行政争议4件。

  七、公益诉讼检察

  (一)案件线索受理和立案情况。受理案件线索51件,其中民事案件线索7件,行政案件线索44件。立案51件,其中,民事案件立案7件,行政案件立案1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7件,行政公益诉前程序10件。

  (二)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2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八、未成年人检察

  (一)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2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件10人,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1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件40人,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7件11人,决定不起诉10件2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

  (二)针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8件11人,决定起诉5件7人。

  (三)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2人,同期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人。

  (四)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展社会调查,其中,公安机关开展社会调查20次,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41次,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其它单位开展社会调查8次。

  (五)诉讼监督情况。

  1.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件。

  2.纠正公安机关漏捕2人,纠正公安机关漏诉1人。

  3.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4件次。

  九、控告、申诉检察

  (一)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54件,受理首次控告14件,受理首次申诉7件,审查处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23件。

  (二)司法救助情况。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0件,经审批,实际救助10人,发放救助金7.9万元。

 
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练
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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