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长听完宣讲后问:"我们做家长的,到底能依靠什么来保护孩子?"检察官给出的答案是:法律。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孩子身边最坚实的盾牌。近年来,我国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构建起了一套越来越严密的制度体系,每一条都在为孩子撑起"保护伞"。
强制报告制度——让伤害"藏不住"。学校、幼儿园、医院、社区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孩子疑似遭受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这不是"多管闲事",而是法定义务。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责。
入职查询制度——把"坏人"挡在门外。学校、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等在招聘教师、教练、保育员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时,必须查询应聘者是否有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有"前科"的人,不得录用。想靠近孩子的人,必须先过"背景审查"这一关。
从业禁止制度——让施害者"再难伸手"。从业禁止制度——让施害者"再难伸手"对实施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人员,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甚至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家庭监护责任——父母是第一责任人。《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保护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家长不仅要照顾孩子的衣食住行,更要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做好性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异常、及时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