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由遵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的第六届遵义市道德模范评选颁奖仪式在遵义市新闻传媒中心演播大厅举行。正安县人民检察院何畏同志荣获第六届遵义市“敬业奉献类”道德模范称号。
何畏,中共党员,1983年06月出生,2004年09月参加工作,现为正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自2004年参加工作以来,她承办各类刑事案件近1000余件,无一冤假错案发生,所起诉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在办理一起市院交办的刑讯逼供案中,因案发时间长远,证据收集特别困难,嫌疑人系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反侦察力强,为保证案件顺利侦破,她做到每天一分析、一梳理、一总结,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成功拿下犯罪嫌疑人口供,顺利将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2021年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三等功”,2022年被评为“遵义市人民检察院突出个人”。